讨论头一次离职这么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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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an一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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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月下旬通过电鸭拿到offer,打算从现在的公司离职
我们这没有oa办公系统这样的东西,流程比较不规范。
跟领导谈了,人事谈了N多次,意思不同意走,最后的结果是让我再等等,说还要再谈
但现在完全没有推动的迹象,领导天天忙的不见人。距离新单位的时间也在迫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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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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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2

提纸质的离职申请,满一个月不管同不同意,自动离职。

不需要满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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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2

后来跟公司沟通已经正常离职并入职新公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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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2

写离职通知书,挂号信寄给这个公司。
一个月之后直接走人。

我第一次离职就研究过这个。但是从来没用过这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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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0

朋友你是济南的吗。

头像共建者
等级8

不同意走也行,要么升值要么加薪。
如果电鸭的offer能帮你争取到更好的待遇,即时最终你选择留下来,也是很好的结果。

我们这单双休。单独这一个,待遇在好也有很多人不愿意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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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就算领导给你加薪也不要留下来,有的人就是怎么说呢?他会觉得你就是为了加薪在威胁他,其实不是的,你只是想要一个更好的平台去做最好的你。

你说到我心里了,我就是这么想的。我只是想在一个二线城市也能拿到一线城市的待遇,感受下那边的同事和平台。让自己的人生不太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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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辞职是国家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不管用人单位是否批准,劳动者履行正常的辞职手续后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因此,公司为正常离职的职工办理离职证明及离职相关手续,是法定义务。劳动者正常离职,因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而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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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看到自己曾经的帖子感慨万分,
当时肯定没想到这份新工作只做了6个月